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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報考資格審查
報考人員是否具備考試資格,由珠寶評估專委會初審,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審定。
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,珠寶評估專委會按報名表中的通訊地址(或傳真、電子郵箱)發給《考試通知書》。報考人員根據通知書要求交納考試費。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,珠寶評估專委會將及時告知報考人員。
如有偽造證書和證明材料者,一經查出,考試前取消考試資格,考試后取消考試成績,且考試費不予退還。
(四)準考證領取辦法
考前報到時,首次報考者持有關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在交納考試費用后領取準考證;非首次報考者持身份證在交納考試費用后領取準考證。
(五)考前培訓
考生可自愿參加考前培訓。參加考前培訓的考生,可到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(珠寶)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點(北京,國檢珠寶培訓中心,咨詢電話:010-84274842)接受培訓。
考前培訓工作從10月份開始。堅持考、培分開原則,參加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參與所有考試組織工作(包括命題、閱卷等)。
(六)考試培訓教材
珠寶評估專業科目考試培訓教材為:《珠寶首飾評估》(地質出版社出版)、《注冊資產評估師(珠寶)執業資格考試珠寶評估專業科目考試大綱》(2008年)。考試輔助教材為:《珠寶首飾評估詞典》(大地出版社出版)。
(七)聯系方式
為了及時快捷地得到報名、考試、考前培訓和考試培訓教材等相關信息,報考人員可登陸珠寶評估專委會網站查詢。
珠寶評估專委會聯系方式:
地址:北京安定門外大街小黃莊路19號4層珠寶評估專委會
郵編:100013
電話(Tel):010-84273641 010-84279988轉4408
傳真(Fax): 010-84274845
電子郵箱(E-mail):zbpgks@163.com或cas?_gjac@263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