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石是碳的同素異形體,其特有的晶體結構,使它成為一切已知物質中最硬的一種。金剛石指的是未經加工的原石,經琢磨而成裝飾物的叫做鉆石。
世界頭號鉆石“庫利南”
鉆石被譽作“寶石之王”。英國王冠上鑲的是印度名鉆“光明之山”,王杖上鑲的是南非名鉆“非洲之星”。
在1870年于南非發現原生礦之前,金剛石被零星地偶然撿拾于砂礫之中。最早把這種非金屬礦物視為稀世之寶的,是兩千多年前即已生息于恒河流域的印度人。公元前4世紀,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遠征印度,金剛石遂為希臘人所知,他們借用一個現成的形容詞對它作了正式命名———adamas。這個古希臘詞的原義是天下無敵的,引申義為最堅硬之物。
古希臘人還厘定了秤衡adamas的重量單位———克拉。克拉,古希臘文為keras,是產于愛琴海沿岸的一種角豆樹的種子,其特點是很小很輕而每顆重量嚴格相同。1克拉等于0.2克,世界頭號鉆石“庫利南”重3106克拉,像拳頭大;中國頭號鉆石“常林鉆石”重158克拉,像核桃大。
相當長一段歷史時期,人們無法對金剛石進行切割,在神廟里或在皇宮里被用作飾物的乃是原石。晚至1454年,方才由荷蘭匠師發明了以金剛石琢磨金剛石的加工方法,方才有了跟原石形態的金剛石相對而言的“鉆石”這個詞。
就本文的題旨而論,“荷蘭”是一個關鍵詞。直至上世紀40年代,全世界最出彩的鉆石加工場所,仍然集中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。由于這一歷史原因,古希臘詞adamas逐漸形變為拉丁語系的荷蘭詞,最后定型為英語的diamond———它既指金剛石,亦指鉆石。
此石因何謂之“鉆”
金剛,是一個古老的中國詞,作為五行家的術語,它被用于概稱屬“金”的西方剛堅之“氣”。當“金剛”被中國佛教挪用之后,這個詞在某些多少涉及五行的著述中仍會偶爾閃現,特指一種產自“西方”的“石”。
西晉著名方士郭璞在其志怪筆記《玄中記》中寫道:“金剛出天竺(即印度)、大秦國(即羅馬),一名削玉刀,削玉如鐵刀削木,大者長尺許,小者如稻黍。”李時珍在《本草綱目》中寫道:“金剛石,出西番天竺諸國;金剛鉆,其砂可以鉆玉補瓷,故謂之鉆。”
諸如此類記述中的“金剛石”,本來正是最早被發現于印度而被希臘人鄭重命名為adamas的那一物事。然而,這個古老的中國詞卻完全沒有跟珍寶相關的內涵。例如,從李時珍的前述那段文字里盡管找得著“鉆石”一詞的典出,但這鉆石只不過類同于打火的燧石,是一種尋常用具。
金剛石鉤掛“蘭學”
但在大海東邊,相應于“李時珍時代”的日本學者從漢語中引進了“金剛石”這個詞,讓它跟西方文化相鉤掛,鉤掛的紐帶,乃是荷蘭!
荷蘭是第一個跟日本建立固定聯系的歐洲國家,荷蘭海軍入侵臺灣是在1624年,而早在1609年,荷屬東印度公司已經在日本設立了永久性商館。荷蘭人給日本帶去了大量近代西方學術知識,始自17世紀初,這種來自荷蘭的知識就被日本學者統稱為“蘭學”。
1708年,早期蘭學家西川如見在其調研中國、日本和包括印度、阿拉伯在內的“泛西方國家”的交互貿易的專著《華夷通商續考》中,提到了“金剛石”這種商品,中日兩國所需的金剛石都來自“西方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該書中的“金剛石”雖然用的是漢字,但西川如見卻給它注上了近似荷蘭語“鉆石”的讀音,因而,這是一個打上了荷蘭文化印記的日本產漢字詞。
一個半世紀以后,值日本開始全方位向西方學習的1864年,晚期蘭學家清水卯三郎編成日英詞典《英米通語》。在這部詞典中,日語“金剛石”的讀音定型為diamond的轉音daiyamondo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