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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說男人把事業當作愛情,女人把愛情當作事業。所以,女人若能擁有一段鉆石般的婚姻,堪以證明其一生的勝利。男人總是難以理解:為什么女人總是堅持,她們必須用一枚鉆戒,而不是別的東西(比如便宜些的黃金啊什么的),來證明自己的愛——而且克拉越大就越深!除了鉆石,還有什么可以代表女人對愛情的要求?看看鉆石吧,它是那么經得起時光的考驗,幾乎是堅不可摧且永不變質;它是那么美麗,美得超越凡塵而近乎神話(古代的歐洲人深信,鉆石不是來自地底而是來自天上,是隕落在人世間的星星的碎片、諸神的眼淚);而且,它是那么純粹,清澈透明,容不得半點雜質與瑕疵……還有什么東西能比它更像傳說中的永恒不變的愛情? 鉆石愛情原則啊,差點忘了,同樣重要(也許更加重要)的是,它還是那么昂貴——就算最后不能擁有永久美麗的愛情,有顆永久值錢的鉆石也是好的呀!
對于這個原則的運用,伊麗莎白·泰勒的實戰經歷堪稱典范。1970年,她戴著李察·波頓送給她的69克拉的鉆石吊墜出席奧斯卡頒獎禮,一舉攻占第二天全美國各大報紙的頭版頭條。雖然這顆花了李察110萬美元的鉆石并沒有創造出一個持久的婚姻(可憐的李察,他與泰勒的兩次婚姻似乎只是為了成就兩顆鉆石的名氣,第一次是“克魯伯鉆”,第二次是這顆“泰勒·波頓”),卻毫不妨礙泰勒9年后將它賣出了280萬美元的大價錢——并且,就此創造了一個鉆石女人的傳奇。是的,沒有幾個女人能像泰勒那樣幸運,有理察那樣的男人冒著風險兩次送上鉆石,并且一次比一次名貴(因此也一次比一次損失慘重)。但我相信,如果要女人選擇,90%以上的女人都想成為泰勒——就算沒有天長地久的婚姻又有什么要緊?多少漂亮女人不也一樣沒有婚姻么?而且還沒有鉆石。